公开信息披露
中国大地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关联交易)【2018】8号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产”)签订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1月26日,公司与中再资产签订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笔交易为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金初始余额为29,742,788,788元(外币资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12月31日公布的外汇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中再资产10%的股权,同时与中再资产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再资产成立于2005年2月,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7854273B。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根据委托资产类别,参考市场价格定价。
(二)定价依据
本协议项下委托资产主要投资方向为监管允许保险资金开展的境内外投资品种,投资目标较高,投资期限相对较长,相应设定了基本管理费和绩效管理费机制。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协议项下委托管理费包括基本管理费和绩效管理费,基本管理费率平均约为0.12%(不同类别资产年华费率为0.06%-1%不等),绩效管理费为超额收益的10%,绩效管理费不超过基本管理费的40%。预计公司未来3年向中再资产支付的基本管理费和绩效管理费共计3.38亿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基本管理费按季从委托资产中扣除,绩效管理费根据年度投资管理情况按年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执行该交易的目的是促进我公司保险资金的专业化审慎管理,提升投资收益,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最大化股东和客户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8年8月2日,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协议签署前继续按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委托中再资产开展投资业务,并预计2018-2020年的关联交易金额规模不超过3.38亿元;2018年11月9日,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再资产签署本协议。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董事会经现场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2018年,公司与中再资产实际已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为3308.75万元。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