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披露
中国大地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8】6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保监罚〔2018〕67号)关于对江苏分公司的处罚内容进行披露。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2017年1月至7月,江苏分公司存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江苏保监局对江苏分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江苏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向江苏保监局报告指定临时负责人决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江苏保监局对江苏分公司做出给予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综上,江苏保监局对江苏分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