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司与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再产险”)2017年再保险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年公司与中再产险签订了商业成数分保合同,加上中再产险参与的非水险比例分保合同、船舶险比例分保合同、水险超赔分保合同、责任险超赔分保合同、信用险成数分保合同、意外险超赔分保合同和农业保险成数分保合同,年度累计交易额预计达到13.43亿元,属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商业成数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我司承保的商业机动车辆险业务和非车险类业务。
2、非水险比例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我司承保的财产险、工程险(含机损险)以及包括现金险、雇员忠诚险在内的杂险业务。
3、船舶险比例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公司承保的船舶险和船舶建造险业务。
4、水险超赔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公司承保的包括货运险、船舶险、船舶建造险、油污责任险、保赔险和海上承运人责任险在内的水险业务自留风险。
5、责任险超赔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公司承保的除出口北美的产品责任险和董事高管责任险以外的所有责任险业务自留风险。
6、出口信用险成数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公司承保的出口信用险业务。
7、意外险超赔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公司承保的含团体意外险、个人意外险及交通意外险在内的意外险业务自留风险。
8、农险成数分保合同:该合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范围为公司承保的所有非指数类农业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央财政补贴的林木及种养殖业保险、地方财政补贴的林木及种养殖业保险以及商业性林木及种养殖业保险,以及公司承保的指数类农险业务。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农共体”)为首席再保人,中再产险作为农共体成员参与该合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合同项下中再产险分入的业务计入本次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再产险均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再产险成立于2003年12月15日,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经营财产再保险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4.822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再产险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2339W。
三、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并审议通过。
所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均投赞成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交易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为提高公司业务承保能力,有效分散承保风险。
本次交易是正常的再保险交易,有利于平抑公司经营的波动性。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
截至2017年2月底,本年度公司与中再产险新发生关联交易累计2946万元。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