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日前召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开闭门会议,透露下半年将放宽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投资上限被确定为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8%,“扩大项目投资、增加试点投资、投资比例管理”这三条核心思路也被首次明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次保监会准备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债权和股权投资细则,力图将试点范围由此前的特事特批扩大为按规则办事。”相关的债券投资细则即将出炉,而股权投资细则仍在制订过程中。在上述闭门会议上,保监会下发了《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设立规则》和《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份讨论稿。讨论稿将确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具体投资比例为: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8%。其中,债权投资计划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5%,股权投资计划的上限将是上季末总资产的3%。此外,按讨论稿中要求,试点期间,债权投资计划的发行额度为“投资同一偿债主体不得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且占单一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也就是“不能单独做”一个项目。“保监会主要考虑到,保险公司对偿债主体控制手段比较弱,相对不如银行。”知情人士说。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一直缺失的风险责任问题,保监会在讨论稿中要求,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投资问责制度,实行“失职问责、尽职免责、独立问责”的机制。尤其是项目经理将实行“责任追求终身制”。 上海证券报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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