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第7号)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保监罚[2017]31号)关于四川保监局对四川分公司的处罚内容进行披露。
经查,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四川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对四川分公司做出罚款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