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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关联交易)【2017】1号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再资产-锐祺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产)作为管理人管理“中再资产—锐祺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2016年11月3日我司账户提交申购锐祺产品的资料,申购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产品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含上海清算所)和交易所市场的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PPN)、金融机构次级债、资产支持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以及上述投资品种的回购;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基础设施或不动产投资计划、有明确预期收益率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中再资产10%的股权,同时与中再资产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公司与中再资产属于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公司为中再资产的参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再资产成立于2005年2月,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再资产业务范围包括: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业务,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中再资产拥有包括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资格、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计划受托投资能力资格、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资格、不动产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资格、股权投资业务能力资格及不动产投资资格在内的全部保监会同意开展的资金运用业务能力资格。
中再资产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7854273B。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产品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产品的定价依据为产品估值后确定的资产净值计算出对应的单位份额净值,资产净值是指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为2016年11月3日的产品净值。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产品申购和赎回办理时间为每个开放日9:00-15:00。当日该时间内受理的申请视为该日的申请,并以管理人收到书面申请为准。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份额持有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产品合同自管理人与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运作期限为长期。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该交易的目的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取得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该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决策并审议通过;所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均投赞成票。
   六、对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交易是正常的投资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增值。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本年度与关联方中再资产的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32.85亿元。
   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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